建筑历史研究所是1958年由梁思成和刘敦桢先生创办的、我国较早涉足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的科研单位。我所原属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1983年之后历经一系列改革与名称变更,现隶属中国建设科技集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文革结束后,1973年,在新的建筑科学研究院内重新组建历史室,隶属情报所。 1978年,部分原历史室员工陆续回到单位,逐步恢复建筑历史研究工作。这个时期研究方式的特点表现为对第一阶段积累的大量基础资料的整理出版和补充研究,推出了一大批建筑历史研究成果,最为重要的是出版了我国第一部《中国古代建筑史》。 1992年,历史所作为我国唯一的建筑历史研究事业单位纳入了"企业化管理"——经济体制转轨,一向由国家拨发的课题费不再设立,事业单位的工资处于"断奶"状,以建筑历史研究为"主业"的整个所发生了真正的生存危机,其冲击力并不亚于30年前曾经导致历史室130余人解体的政治冲击。 在其后若干年的生存挣扎中,历史所充分领略了市场经济的无情,不得不开展各类建筑设计项目维持生存,在单位生存与事业坚守之间寻找出路。 1996年,终于在江南沿海的宁波寻找到了适合历史所生存与事业发展的项目——河姆渡遗址博物馆二期扩建工程。
1996年开始的《河姆渡遗址博物馆二期扩建工程》是历史所探讨考古文化遗址保护和展示的第一个工程项目。自此,历史所开始走上考古文化遗址的保护工程之路,探索了城头山、牛河梁、大地湾等中华文明史上极为重要的一系列考古遗址展示工程与保护规划,开辟了一条遗产保护与研究相结合的事业发展之路。
经过近十年坚持不懈的研究和探索实践,历史所逐步形成较为成熟的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实践和理论体系。其间完成了大地湾、牛河梁、龙湾、良渚、赵家堡等10余处重要考古遗址和古建筑群的保护规划。特别是完成了我国第一项区域性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吐鲁番地区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0~2002),并成功地完成了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而编制和实施的《高句丽王城、王陵和贵族墓葬保护规划》。
在《吐鲁番规划》的经验基础上,以《城乡规划法(讨论稿)》为基础,参照国家自然资源保护规划模式、根据文化遗产保护要求,结合规划编制实践经验,起草撰写了我国第一部有关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的部门规章文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与《编制要求》,创立了我国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基本体例和规范性内容,意味着我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的正式形成。该文件由国家文物局于2004年公布实施。
1、形成"大遗址保护规划咨询"业务板块 经过前一阶段探索实践,本所基本上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的、科学的、符合中国特色的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体系。通过在这一时期完成的世界文化遗产故宫、敦煌莫高窟、《"十一五"国家重要大遗址保护规划纲要》(100处)等一系列具有显著社会影响的重大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确立了本所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方面的领先地位。
2、开拓"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专业咨询"业务板块 2008年开始,本所在高句丽申遗实践的基础上,开始拓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咨询专项技术。经由杭州西湖文化景观、元上都遗址、"丝绸之路(中国段)"等近几年来的国家文化遗产申报项目,结合国际趋势与中国特色,初步建立了我国申遗专项咨询的体例与技术,在国际形势压力日渐加大的情况下,为扩大中华民族的文化影响力、建设国家软实力做出明显贡献。
3、拓展"考古遗址公园规划与设计"业务板块 2009年底,国家文物局公布《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0年公布了首批12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其中有一半以上曾是本所历年受理项目,在全国范围内突显出核心竞争力上的多学科结合优势,并由此拓展出一个新的专业咨询发展方向。
目前,我所已发展成为一个集产、学、研为一体的企业科研单位。具有国家城市规划甲级资质、建筑设计工程甲级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建筑历史与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是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ICOMOS CHINA)团体会员。 2006年由国家文物局公布为"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在国内建立了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技术咨询的领先地位。